因延期交房,大兴彩虹新城小区的业主与开发商对簿公堂,开发商辩称“奥运”影响施工属“不可抗力”。记者昨天获悉,大兴法院判决,北京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100余名业主支付违约金1000余元至5000余元不等。
3年前,张女士等人与北京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,购买位于大兴区黄村镇彩虹新城小区的房屋。合同约定,交房日期是2008年9月。当年9月,开发商发布延迟交房通知,几个月后,开发商才交房。
张女士等170余名业主认为,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,使其利益受损,遂起诉到法院,索赔260余万。去年1月20日,大兴法院正式受理此案。
庭审中,北京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可延期交房的事实,但辩称“奥运”召开前夕,相关部门发布文件,就奥运会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监管等事项做出相关规定。公司为实现绿色奥运,限时施工,才导致奥运会后延迟交房。合同约定,遇不可抗力,开发商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。
法院认为,开发商配合政府法规、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是其应尽的义务。奥运会期间的政府措施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施工进度,但法院只能酌情减轻开发商的违约责任,而不能完全免除其违约责任。
业主的代理律师侯安春说,提起诉讼的170余名业主中,除30余名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了补偿协议败诉外,其他业主均获赔偿。一审宣判后,部分业主上诉。近日,中院终审维持原判。